腾讯房产最新了解到,昆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今日发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申请条件的公告》,自7月18日(下周一)起,调整昆明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连续足额缴存个人住房公积金三个月且开户满三个月以上即可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而此前的申请条件为“连续足额缴存个人住房公积金六个月且开户满六个月以上”。
这也意味着,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条件再度放宽。而据腾讯房产了解,这也是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响应昆明市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一项措施,早在今年6月份,昆明市就印发了《中共昆明市委 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实施意见》,明确了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五大任务的具体目标。其中针对昆明楼市,就提出了进一步完善房地产调控政策的意见,包括推动住房公积金缴存省内异地互认、放宽公积金贷款条件等多项具体措施。
而今日公告发布,也意味着住房公积金贷款新政将于7月18日正式开始实施。
以下为公告原文:
《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申请条件的公告》
为认真贯彻《中共昆明市委 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实施意见》(昆发〔2016〕14号),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健康稳定发展,经昆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第三届全体委员2016年07月11日审议通过,昆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申请条件进行部分调整,现公告如下:
“缴存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个人住房公积金六个月且开户满六个月以上可以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现调整为“缴存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个人住房公积金三个月且开户满三个月以上可以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上述调整政策执行时间为2016年07月18日。
昆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6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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